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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显示,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因未将相关企业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且授信余额超比例,被塔城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
此外,牛金龙在时任该行行长期间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7万元;郎明在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经理期间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6万元;郭德江在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职员期间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6万元。
天眼查显示,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为5.5亿元人民币。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为该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5.42%。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也为该行主要股东之一,持股比例达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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